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及招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8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人社厅机关约30单元公有住房价值评估进行网上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评估中介机构前来参加。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30单元公有住房价值评估。评估费用报价限价为5万元。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地点:主要集中在茶园小区环南6村、屏西住宅区、鼓东路44号机关住宅区等地。
(二)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
(三)付款条件:递交正式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三、投标评估中介机构要求
(一)评估机构必须具有房地产、资产评估资质;
(二)房地产评估资格级别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三)须是福建省国资委评估中介机构信息库名单内;
(四)公司注册地在福州,且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含)以上。
四、提交材料要求
投标人应将营业执照、评估机构房地产及资产评估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及入围省国资委评估中介机构信息库名单佐证材料、报价函(注明评估费用报价、项目预计完成时间、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资料,盖章后装袋并密封,封口处应贴白纸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评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一)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业主单位成立评标小组,对满足我厅询价公告要求的投标公司,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公司,中标结果以电话方式告知中标公司。
(二)中标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协议。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5 日17时止。
(二)投标地点:请符合条件的评估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资料,送交至鼓东路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7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522179;联系人:田富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