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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1〕238号)要求,依据2011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lss.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9359;电子邮箱:fjrst@fujian.gov.cn)。
一、概述
《条例》公布以来,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8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34号)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2011年我厅下发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闽人社文〔2011〕189号),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保障基金公开透明
2011年,我厅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社会保障基金公开工作。公开了我厅2011年财政预算;全年按季度共公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支运营情况数据52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份;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文件2份。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厅成立了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转办和送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归档。同时,制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网上审批流程、审批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审批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制定了完整的行政审批格式文书,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厅行政审批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批5220项,占省直机关全部审批总量的10%,办结4903项,规定时间内办结率100%。在办理过程中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出现。
(三)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
为提高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我厅在网站上对重大公共政策进行民意征集,今年主要对调整高温津贴、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了民意征集。在重大公共政策出台后,及时对政策进行解读。一年来,在网站发布对劳动关系、新农保、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政策法规解读210余条,开展政策解读在线访谈12期,同时,将政策执行情况用工作动态的方式发布,2011年共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1120余条。
(四)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加强直属单位网站整合力度。今年来,共完成了省社会劳动保险局、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等四个厅直属单位网站向厅网站的整合,并完成了“党建与文明”子网建设。整合后的直属单位网站做为厅网站的子网站,取消一级域名,保留二级域名,做到风格一致,服务器、安全设备共享。为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询自身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了解就业、招聘信息,我厅在网站上开通了信息查询平台,个人办理的各类社会保险数据可以直接网上查询,就业招聘信息涉及招聘企业数千个,招聘岗位8万余个。同时,2011年共回复厅长信箱网民咨询投诉950余条,做到了“有问必答”。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一是对照《条例》要求,制定了《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闽劳社文〔2008〕139号)、《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试行)》和《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联络员制度(试行)》(闽劳社文〔2008〕8号),初步建立和完善了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本厅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闽劳社文〔2008〕103号)、《福建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试行办法》(闽劳社文〔2008〕151号)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同时探索建立网上咨询受理办法和公众意见处理反馈办法。三是联系实际,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根据我厅近几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践,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214号)和《关于加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350号)两份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为政府信息公开建立了长效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厅共公开自2003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1623条,其中2011年产生的政府信息45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厅2011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0.02%;政策法规类信息147条,占32.7%;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4条,占34.2%;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48条,占32.9%。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作用。我厅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将厅网站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厅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了《福建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试行)》,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信息公开意见箱。我厅产生政府信息按《条例》的要求,应主动公开的在文件签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上网发布,并进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为了方便群众查询,我们根据业务类型对我厅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分为综合、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法制与维权、劳动工资和其它6个大类,15个分类。并按要求按时将2011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900份、电子文档450份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存档,便于群众查阅。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其他载体建设。继续推进本厅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报纸(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2011年以来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7场,网站在线访谈12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
2011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0件(历年累计受理54件),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1次)、信函申请(2次)和网上申请(27次),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企事业单位改制批复类信息、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
我厅受理的3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已答复。其中同意完全公开12件,部分公开2件,要求补正2件(查询信息不明确1件,查询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1件),不予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2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2件政府信息均涉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监察厅联合发文的闽人社函〔2011〕152号的文件,暨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支付待遇事宜”。由于该文件是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的文件,原文件未主动公开,因此我厅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厅2011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我厅办公场所紧张,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暂时与本厅内部文件阅文室放在一起,没有单独设立。二是目前我厅网站管理室除一名负责人是厅办公室工作人员之外,其余2人通过劳务派遣形式临时招用,人员稳定性差,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开展。如果能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人员的编制,将会对该项工作有一个很大的促进。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50 | 1623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50 | 1623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30 | 5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13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2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7 | 3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8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0 | 5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2 | 29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6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16 | 19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