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金局,有关省属(央属)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福建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43号),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07号)精神,遴选蓝荣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9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为2019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闽人社文〔2019〕107号要求,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10万元,补助经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设区市从就业专项资金拨付(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在设区市拨付)。补助经费用于购置培训用品、技能交流推广等。所在单位可为技能大师工作室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和人员等支持。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管理,落实技术攻关、带徒目标等相关职责以及建立资料档案等,实现预定的目标任务。
三、每年12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所属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年度总结报告报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其中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要同时向所在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报告。
四、省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包含了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补助资金。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将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省级补助资金将对工作成效好的地区予以倾斜。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情况进行督导。
附件:2019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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