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三)
发布时间:2019-11-13 14:40
来源:未知
7.城乡居民保养老金待遇如何计发?
答: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分别计算合并计发,按月支付,直至终身。
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提供,目前省定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23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财力情况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利息)除以139,个人多缴多得。
8.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保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继承?
答: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保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部分)可以依法继承。
9.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能否领取丧葬补助金?
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规定,有条件的市、县(区)可先行探索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死亡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目前,所有县(市、区)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