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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20 14:40       来源:未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1月23日,省委巡视七组对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4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厅党组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厅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于伟国同志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和省委“五人小组”的讲话精神,并专门印发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主任游美萍同志讲话及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卫宠同志表态讲话,引导全厅各级党员干部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厅党组带头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厅领导担任,形成以领导小组为总揽、8个分管厅领导分头督办推进、各处室(单位)为依托的“1+8+N”组织落实体系。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组织召开巡视整改碰头会、党组会、专题会议共8次,厅领导分头召开分管领域专题会议24次。6月19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剖析问题、反思责任、推动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托底兜底。

  (三)分解细化问题,注重整改实效。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和专题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七组反馈的8个方面25个问题逐一分解,细化为70个具体问题,268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认真制定“一表”(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和“一单”(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梳理汇总形成整改工作台账,同时严格对各处室(单位)整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核查验收,逐项对账销号。

  (四)推动建章立制,拓展整改成果。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厅党组坚持把整改问题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完善机制、健全制度52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整改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到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构建旗帜鲜明的意识形态、提振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强化真抓实改的整改常态上来,下大力补齐人社事业短板,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严格开展征地项目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审核,2019年以来,报我厅审核的五宗征地项目保障资金均提取到位。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先后多次采取去函、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与省司法厅沟通协调。2019年6月18日,省司法厅召开177号令立法后评估工作部门协调会,研究明确启动评估工作。是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指导基础条件好的市、县探索制定本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2019年6月26日下发《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扩大参保覆盖面有关工作的通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要求各地引导有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保。2019年6月17日下发《关于报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部署各地填报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全省工作进展情况

  2)关于“人才不足问题推动解决不够的问题

  ①关于全省高技能人才与技能劳动者占比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新增技能人才71683人,其中高级工以上人数16709人,高技能人才占比23.31%。一是拟定《福建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二是起草《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推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三是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完善《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职业培训标准从350—2000元提高到500—3000元。四是拟订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初步方案,待报人社部备案后下发实施。五是已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69号),将年度新增高技能人才计划分解到各设区市。六是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07号)。

  ②关于人才资源、人才效能排名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和高层次人才、产业人才聚集基地数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人才办提供数据,2013-2017省引进“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共10343人,2018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5010人。一是进一步推动引才育才力度。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引才育才力度。开展A、B、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本批共报送省直、中央在闽单位认定申请186名,目前正在征求各厅局意见;制定实施2019-2020年度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今年已认定省属事业单位、部分山区市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42人;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及国家级人选遴选,产生省级人选50人、国家级建议人选17人(含正选14人、备选3人);支持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制定《关于开展2018年海外留学人员福建创业项目竞赛创业启动支持工作的通知》,目前已有2位博士落地我省创办企业。发挥区位优势,推进闽台人才融合发展。会同省委人才办等有关部门在平潭举办“福建省2019年首届海峡博士人才交流合作对接会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专场对接会”;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台湾地区专业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直接采认相应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待有关单位会签后即可下发。围绕脱贫攻坚,支持人才智力向山区基层流动。会同省委人才办研究制定《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实施意见》,目前已反馈修改意见。实施“师带徒”健康扶贫计划,邀请北京专家赵平到宁德开展医疗帮扶活动;在西藏昌都开展医疗救治公益活动;实施“师带徒”引凤还巢计划,组织21个“百人计划”专家和创投企业家赴连城县开展“引凤还巢”精准帮扶活动,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并获优秀项目奖;组织40名专家赴屏南县,将乐县、尤溪县、政和县等地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和精准帮扶活动。二是进一步推动人才发展机制更活。坚持以用为本,探索柔性引才机制。会同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柔性引才办法和高层次人才认定评价办法,目前已反馈修改意见。突出激发活力,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出台《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和《关于支持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的通知》两个文件,减省重复评价,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三是进一步营造人才环境更好。优化人才服务,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指导各地人才驿站建设,已征集各地建站信息218家,拟评选一批人才驿站示范站。推进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职称评审网络申报试点,已在会计、住建、能源、交通等专业高级职称试行网络职称申报;推进人才大数据建设,目前人才大数据平台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项目评审。

  ③关于企事业人才高地数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初省组人才处提出拟将“省企事业人才高地”整合提升为“产业领军团队”,同时省委人才办明确遴选工作确定由省工信厅负责,目前,省工信厅已起草相关文件,并征求了一轮相关单位的意见,正在进行修改。

  3)关于“对贯彻执行津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12月省工改办组织开展的津补贴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厅直属参公单位省院士办1位同志通讯费补贴标准套错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从2018年1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并于2017年12月25日退回多发的补贴1400元。二是建立健全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直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自查自纠机制。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培训,健全“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加强与巡视、审计等工作的联动。

  4)关于“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深入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收入如何更合理分配的深入研究,一是5月30日,赴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及管理情况调研。二是加强分类管理和水平比较分析,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按照“托低、限高”原则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推动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差距逐步调整至合理区间。

  (5)关于“对社会保障可持续问题关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全省基金统收统支,将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全省统一管理,2018年年末累计结余基金可支付月数20.56个月。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能力和预警分析能力,实时监测全省基金收支情况。2019年4月,对2019-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进行测算分析,从测算情况看,未来6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没有结余基金缺口风险。三是继续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19年4月23日对2018年全省推进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从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至16%。四是加强基金监督管理,4月下发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6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18号),组织开展交叉检查。五是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我省城乡居民保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50亿元,第一批委托资金32.6956亿元已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指定账户。

  2.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6)关于“促进就业政策掌握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①关于“对基层落实就业政策指导督促不够,造成基层对就业政策领会把握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基层的政策指导督促,提升基层政策执行力。一是扩大业务培训面,6月25日-27日在长汀县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组织编制《福建省就业创业应知应会题库》对基层就业工作人员进行测试。二是加强针对性指导,推进政策宣传“一策一解读”,启动“1+N”政策宣传工作机制,已针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进行针对性指导和解读;编制就业政策微信问答、编制《福建省就业政策汇编(2016-2019)》;6月11日至14日,组织各级人社部门基层工作人员赴武汉市参加第二届全国就业创业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三是组织“稳就业八闽行”政策宣讲活动、制定就业“微课堂”宣传方案,已组织制作一个1分钟就业“微课堂”动画宣传样本。

  ②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就业补助资金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截至2019年2月底,各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财政专户已上缴当地国库3.75亿元。二是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37号),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结余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力度,抓好绩效评价工作。

  ③关于“主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培训内容的同质性较强,专业性、针对性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福建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闽农工办〔2019〕11号),将“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列入重要内容,并将落实责任分解到各成员单位。二是制定下发《省农民工办关于加大力度开展政府补贴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闽农工办[2019]14号),最大限度扩大政策知晓面。三是5月28日,赴连城县督促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有关工作。四是将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编印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文件,已发放至各级人社部门服务窗口10000册。五是印发《2019年“春潮行动”培训任务分解计划》(闽人社办〔2019〕41号),将今年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计划分解到各设区市。六是5月24日,会同人社部出版集团召开了全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座谈会,在现场专门组织了职业培训教材展示推介活动。

  (7)关于“公共服务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①关于“人员流动性大,服务水平得不到有力保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省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中自下而上开展多种形式的练兵比武活动,目前省厅练兵比武已于6月28日开展,通过以练兵比武活动为抓手,推动学习提升,全面提高窗口单位经办队伍素质。是组织62人参加人社部能建中心举办的窗口经办队伍培训。

  ②关于“厅服务窗口分散在5个地点,群众办事来回奔波,极不便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可行性研究有关工作,拟订建设方案和资金筹集方案并于5月10日报送省政府。二是根据建设资金筹集方法加快落实资金。三是积极争取项目建设审批部门支持,推进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审批工作,抓紧组织实施项目设计、报批及施工组织等。

  (8)关于“工资拖欠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至10月,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解决欠薪1.23亿元,占所有行业解决欠薪总数的60.7%。截至2019年6月,工资保证金制度已实现工程项目全覆盖。一是下发《2019年福建省治欠保支工作要点》,开展治欠保支工作情况双月调度,狠抓制度措施落实。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3660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1078户,为1.3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9921.89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7.16%、26.36%。三是推进等级评价、社会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工作,并及时向信用福建平台推送。2019年以来,全省向社会公布4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布2批共12起;将11家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四是2019年1月起,启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

  3.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9)关于“重要工作规则制定、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和省政府工作规则,查摆我厅工作规则的不足之处。二是开展修订厅工作规则调研,并向人社部了解部工作规则修订情况。三是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上级工作规则,重新修订《厅工作规则》,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写进工作规则,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后印发。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印发《厅党组工作规则》。

  (10)关于“重大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新制定的《厅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有关研究事项,严格党组会议议题把关,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提请研究。二是进一步落实《厅工作规则》和《厅党组工作规则》,完善厅长办公会议议题安排和程序要求,严把议题审核关,将传达省委会议精神、涉及人事有关工作、工青妇工作、规划编制、经费分配列入党组会议安排。

  (11)关于“工作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①关于“部分单位职能职责相近但未有效整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厅党组会议对3家社保经办机构以及2所技工院校的整合事宜进行研究并报送省委编办。二是2019年5月底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对2家引进人才服务机构整合方案补充报送省委编办。三是推动其他职责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整合方案已报送省委编办。

  ②关于“信息化建设呈现碎片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省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社会保险业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的应用,整合社保业务系统,统一人社公共服务入口。二是制定《省人社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12)关于“未能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结合人社厅实际,科学筹划安排学习专题。二是坚持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厅理论学习引向深入。三是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专家督导和研讨交流等形式,增强学习实效。

  (13)关于“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强国、新福建等客户端的后台管理,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建立督学促学机制,定期提示通报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对“沉默党员”和成绩靠后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约谈。三是将学习强国、新福建等客户端的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星定级、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4)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未能准确、全面掌握应知应会知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内法规的培训学习,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强化学习。二是汇编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分机关党委和支部两个层面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三是加大对党员干部掌握应知应会知识情况的检查督促力度。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5)关于“未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厅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及时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和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并在6月19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三是今年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交流研讨,通过厅党组会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通报以及有关工作要求,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四是将意识形态有关工作纳入厅2019年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报省效能办审核同意。

  (16)关于“阵地建设质效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定期查摆机制,定期对宣传主阵地(厅门户网站、“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海峡人才通讯)的建设质效进行查摆。印发了2019年度厅宣传工作计划和省人社系统宣传矩阵建设方案,组织力量对对“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运营近一年来的情况开展评估。二是出台厅政务微信管理办法,对政务微信发布内容、审批流程、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完善厅内部绩效考核宣传指标设置,合理设置加分和扣分项,调动各处室单位宣传积极性,增加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量。四是督促各处室、单位进行宣传栏内容的自查自纠,适时更新相关内容。

  (17)关于“职责分散、不明确”的问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进一步完善厅属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和编制调整方案的建议》经5月21日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已报送省委编办。二是明确具体宣传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我厅宣教工作机制运转既顺畅又高效。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处室单位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审核内容、规范信息发布“三级审校”流程。同时,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嵌入OA系统厅发文管理中,实现文稿审核、信息公开审核合一。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8)关于“评先评优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度评先评优中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纠正,更正考评结果2人3。二是评先评优中落实全面从严的要求,凡是受到过组织处理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建立评先评优人选由厅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等综合处室联合会审机制。

  (19)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问

  整改情况:一是5月14日邀请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副部长洪扎生到厅里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讲授新颁发的《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党支部、重点项目办党支部的指导和审核把关,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三是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将支部日常应知应会内容作为重点,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高依据党内法规抓党建工作的能力。

  (20)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处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门进行沟通给予指导,并根据省直机关工委意见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与其本人进行当面谈话,将党组织决定和党员基本要求与其本人讲解清楚。二是开展学习,加强《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依法依规抓好支部建设的能力,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党费缴纳等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举一反三,针对少数离退休党员出国时间较长的情况,按规定落实保留党籍、停止党籍相关规定。四是从严把握,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21)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9日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制定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完成会前征求意见工作,并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报送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告。二是加强与驻厅纪检组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提醒督促有关领导干部按要求进行说明。是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不简化、不漏项,确保会议质量。

  (2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二高技校、省工考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规范会议记录登记,建立党日活动台帐,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二是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基层党支部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整改,并重新修订2019年度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建立支部书记上党课报备制度,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抓党建述职评议和支部评星定级内容。7月5日前,各支部(党委)书记上了1次党课。

  (23)关于“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确保符合要求。二是按省直机关工委做法,在年度评议表中增加综合考评意见。三是及时将全面评议结果反馈通报。

  (24)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党费交纳标准明显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相关单位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偏低的问题于5月21日经厅党组研究,并咨询了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已按照新的党费缴纳标准核定其每月需缴交的党费;二是落实每年党员党费缴纳标准测算工作。三是建立厅直属单位党员党费缴纳标准报备抽查制度。

  8.关于干部选任有关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25)关于“选拔任用干部满意度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6月10日厅党组会上学习传达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配套政策、全省推进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业务培训班精神;6月24日厅党组会上学习传达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6月25日通过会议形式向厅机关和直属参公单位全体处级干部学习传达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有关规定和我厅职级设置有关情况。二是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注意做好听取意见建议工作,除按规定开展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工作外,在日常工作、平时考核及动议酝酿环节多听取意见建议,特别是知情者意见建议,把干部情况摸清摸实。三是用好民主推荐结果和干部考察结果。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列入考察对象,考察评价反映较差的不列入拟任人选,注意把好群众公认关和考察评价关。

  (26)关于“执行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本次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相关程序和规定。二是规范民主推荐票数统计。民主推荐时严格按推荐职位或职级分别统计谈话调研推荐票数和会议推荐票数,同时严格区分民主推荐结果与考察环节的征求意见结果和民主测评结果。三是严格在动议的职位数内提任干部。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人用人程序不变通,继续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制度规定,继续严格遵守各项选人用人纪律。四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27)关于“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指导填报。今年结合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已开展填报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及布置会,进一步加强“两项法规”的培训,使干部填报尽可能准确规范。二是精准比对核实。在随机抽查、重点查核中,将查询情况与个人集中填报情况进行认真比对,本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经厅领导审签,已报送组织部,待组织部反馈后进行信息比对认定。三是妥善处理问责。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1位同志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28)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批准用证时间用证以及变更目的地的2位同志,由厅人事处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已报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三是加强跟踪管理,认真比对实际出行情况与审批情况,对不按照批准用证时间用证、擅自变更目的地等情形严肃问责。

  (29)关于“职务任命名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免除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兼任的机关党办主任、副主任职务。

  9.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班子及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30)关于“4个直属单位班子主要负责人未配备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2日厅党组会议即研究了部分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配备问题,现省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省技工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已调整到位。二是待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整合调整方案后,即统筹研究其他3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配备问题。

  (31)关于“技师学院班子老化问题仍没有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3月厅党组会议对3家社保经办机构以及2所技工院校的整合事宜进行研究并报送省委编办。整合方案待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后即研究配齐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

  (32)关于“省第二高级技校领导班子驾驭全校工作能力偏弱,教职工队伍思想不稳定,信访件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12日收到厅“三定”方案后,4月22日、4月29日厅党组会议即研究了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的调整问题。二是统筹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推动两所技工学校的整合,整合方案已报送省委编办,待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后即研究配齐配强学校领导班子。三是在省委编办批复两校整合前,加强对学校班子工作的指导,稳慎处理有关信访举报,确保平稳过渡。

  (33)关于“厅机关长期借用多名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目前从直属单位长期借用到厅机关工作的13名干部职工进行清理规范,除抽调保障重点项目、中心工作外,其他借用人员一律返回原工作单位。二是今后严格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机关借用人员工作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借用人员,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34)关于“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我厅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情况扣分的原因,与负责考核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二是重新整理了公共信息资源的相关目录,将根据目录重新征求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再次确认可以开放的数据项。三是进一步加大行风监督力度,及时督促完成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行风问题的投诉件办理。四是严格落实监督检查相关制度,4月19日-20日,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永生带领有关同志,在宁化、清流县开展作风建设督导调研。

  (35)关于“行风建设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4日,驻厅纪检组组长张永生主持召专题会议,督促对人社部明察暗访通报的5个问题和全省系统行风建设抽查发现的12个问题整改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二是会同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人社窗口经办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三是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在全省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中自下而上开展多种形式的练兵比武活动。四是加强对各地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检查,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有关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五是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基层减负年”的要求和省人社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14条具体措施。六是福建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增设2个语音留言服务座席。

  (36)关于“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相关处室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各处室研究建立内部重点事项督办制度和OA运转制度,并组织开展OA系统使用学习,熟悉OA系统公文运转环节,加快办文流程,提高办文效率。二是技术上加强防范,限定办理时限,实行逾期、超期标红提醒三是管理上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制度,纳入省厅年度绩效考核。

  1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3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1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上缴违纪款2166.29元。二是对福建技师学院相关人员的审查调查已经完成。三是“五一”节期间,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对厅机关、直属单位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四是已组织对2015年以来机关公务车一车一卡加油进行全面复查,同时对厅保留的16辆公车2018年使用油料和维修费等情况进行了公示。五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督促有公务车的单位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38)关于“公款旅游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集相关会议,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定期约谈党员干部,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坚持节前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制定《行政经费报销暂行规定》,明确经费报销的标准、流程和注意事项,严格把关报销票据。

  1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39)关于“食堂补助费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算2015年至2016年6月份的食堂补助超额数额。二是2019年5月已将超额部分57285元退还省人事考试中心账户。

  (40)关于“报支差旅费无审批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履行差旅报销手续。二是完善出差审批手续,补齐2016年所缺的出差审批单,所缺的出差审批单除部分需时任厅领导补签外,其他均已补签完毕。三是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程序。

  (41)关于“列支公务接待费无菜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审核关,制定并印发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厅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52号),规范报销手续。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邀请省财政厅行政处、省审计厅专家来我厅集中授课,同时于6月与厅基金监督处在福建大学共同开展“福建省社保基金风险防范与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42)关于“贯彻落实有关部署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逐一对照“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完善《省人社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4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56号),进一步加大对厅党组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符合要求。二是修订完成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党组[2019]26号)已于2019年5月9日印发实施。三是对厅党组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环节提出具体要求,由厅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厅办公室、人事处和机关党委协助。

  (4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省信息技术学校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处分执行到位。二是对省公务员培训中心主任冯家昌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三是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通知稿、省纪委监委关于四起典型问题的通报有关精神。四是督促厅基金监督处、机关纪委对今年初组织开展的2017年度厅直属单位重点费用内部审计中发现问题的7家单位提出问责清单。五是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开展日常监督、定位巡察、重点检查,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落实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制度,进一步传导压力,6月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永生同志先后约谈3名处级干部。

  14.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45)关于“对厅直属单位的监督不够有效,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以来查处的41起违规违纪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案件查处、问责等执行情况。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对厅直属单位定位巡察力度。三是健全完善对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

  (46)关于“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对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案件质量、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对省公务员培训中心主任冯家昌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同时正在对2016年以来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例进行汇总。三是在厅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通知稿、省纪委监委关于四起典型问题的通报有关精神。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47)关于“审查调查安全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走读式”谈话室存在卫生间与谈话间不在一个房间等安全问题,提出8条具体措施,目前厅办公室正在进行动工改造。二是5月22日,针对省纪委监委二室对驻厅纪检监察组谈话室抽查提出的问题,进行即知即改。三是从5月24日开始到6月6日,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四是先后3次召开纪检监察组组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五是对照省纪委《关于认真开展审查调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六个方面的检查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即知即改,进一步完善驻厅纪检组《四制度两书三表》制度。

  (48)关于“个别案件查处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目前已掌握的个别同志的违纪事实开展审查调查,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先行提出纪律处分意见。二是跟踪督促配合福州市监委加快推进调查工作。三是及时与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支持。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5.关于社保基金监管问题突出的问题

  (49)关于“养老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追讨函法院提起诉讼等手段,推进违规领取养老金追讨。二是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截至5月31日,已对全省八个设区市进行风险防控调研督导,通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6月6日,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18号)。四是6月25日,与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关于印发<福建省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专项行动,并建立各级人社部门查处骗取社保待遇从社保经办机构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再移交公安机关的常态化机制。五是按期开展网络监督工作。目前,省本级已完成网络监督,发现疑点信息25个,省社保局已核实15个信息无异常情况,还有10个疑点信息正在核实中。六是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APP新兴媒介,推广使用高效、便捷的“互联网+人脸识别认证”,从源头上杜绝防范冒领现象发生。七是督促省级各社保经办机构健全内控体系。完善社保基金风险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

  (50)关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①关于“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未追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督促各地追回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目前,各地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已全部追回。二是下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推进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落实失业保险经办规程。三及时完善全省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比对。

  ②关于“重复领取工伤保险金未追回”的问题

  (一)整改情况:一是部署全省各级经办机构落实追讨工伤保险金。目前追回2人,11人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二是6月25日,在全省与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专项行动。三是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截至5月31日,已对全省8个设区市进行风险防控调研督导,开展警示教育。

  (51)关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安全保障平台已在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完成部署,并投入使用。二是社保业务平台正在对设区市部署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实行省级集中部署,由省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安全保障平台统一提供安全保障,落实安全防护。三是已通过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全省“金保二期”项目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业务平台业务、财务一体化管理。

  16.关于国有资产及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52)关于“相关房屋信息未纳入资产清单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资产登记,厅机关根据2018资产清查报告等佐证材料,已完成公有房屋资产登记。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的3套公有房产于6月27日参照房改房价值已先行入账,待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再调整入账房屋金额,目前已纳入资产清单管理,同时修订完善了《省就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办理产权登记,已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房产保留申请,7月4日已完成现场实勘,下一步将汇总资料办理房改房剩余房产的产权登记。三是全力追讨房租和腾退房屋。省就业局名下的三套房屋房租已全部缴清,共追缴金额55225.07元。四是另有一处属人社厅产权的房屋,已多次约谈租住人,其表示目前无其他住所且失业没有收入来源,无法缴纳房租和腾退房屋,下一步拟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53)关于“应收款项多年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09年厅机关因维稳工作需要为省合力境外就业有限公司垫付的费用,由于挂账时间较长,已成坏账,拟请厅聘请的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程序,向合力公司予以债务追偿。向福建天普经贸有限公司(原合力公司更名后成立)递送催款函,继续追讨此笔款项。二是福建技师学院(原信息技术学校)向法院起诉福州市东大职业培训学校,诉讼请求东大职业培训学校返还鉴定费18.62万元及利息,已于6月24日收到《判决生效证明》,目前,已启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秘书处正在筹备新一届理事会换届工作,并结合换届工作开展整改,待年审合格解冻银行账户后,将5.58万元划拨回账户。

  (54)关于“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大额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财经纪律,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在现金日记账上如实反映真实的财务现金活动。二是考场场租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行由考点提供监考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个人账户和劳务费等相关信息,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直接转账方式支付。

  17.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55)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余的就业专项资金已合理使用。一是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将结余资金划转至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用于2010年至2013年度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等培训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结算。二是省留学创业园管理中心剩余的资金为省级新增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专项经费,其中:130万元为项目支持经费,29.3975万元为工作经费,已于7月3日由省财政将159.3975万元全部回收。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8.关于对民生问题关注度不够高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56)关于“民生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帮扶困难企业和职工;大力推进“双创”活动,全力以赴抓好就业扶贫、做好退役士兵专场招聘和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服务、持续实施“春潮行动”。二是推动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完善参保人员死亡遗属抚恤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降费减负部署,降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三是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发布新一轮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举办“人才创业周”“人才福建周”活动;扩大职业资格开放、人力资源服务合作、扩大台湾人才选聘;开展“智惠八闽”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师带徒”精准帮扶和引凤还巢行动。四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公平、更合理、更有序,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继续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持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五是深入贯彻《信访条例》,通过开门接访、定点接访、带信下访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围绕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重点领域,围绕欠薪、涉众、涉军等重点群体,有效化解矛盾问题。

  19.关于单位融合度不深问题的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57)关于“办公地点较为分散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落实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努力推进厅机关集中统一办公。6月20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去函,明确屏山大院8号楼保留办公用房12间、腾退办公用房12间。同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明确省民政厅腾退办公用房4间,约120平方米,目前钥匙尚未移交。二是考虑到办公地点分散实际情况,在省政府大院8号楼派驻专人,做好收发、文印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对现有厅机关会议室和部分办公场所进行改造,优化现有办公场所资源,届时对分散的办公场所进行调整。

  (58)关于“干部交流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019年4月22日厅党组会议研究的一批干部人事议题,即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为主,涉及17人,其中:机关处室之间5人、事业单位之间10人、事业单位与机关之间2人。二是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加大机关处室之间、事业单位之间以及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争取做到每批次干部调整中交流轮岗面达到30%。

  (59)关于“业务工作整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厅党组会议对3家社保经办机构以及2所技工院校的整合事宜进行研究并报送省委编办。二是2019年5月底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对2家引进人才服务机构整合方案补充报送省委编办。三是举一反三,推动其他职责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整合方案已报送省委编办。

  20.关于对直属单位省第二高级技校监督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

  (60)关于“上轮巡视指出该校信访多、干群关系紧张、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2日、4月29日厅党组会议研究了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调整有关问题。二是2019年3月厅党组会议对3家社保经办机构以及2所技工院校的整合事宜进行研究并报送省委编办。整合方案待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后即研究配齐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三是对信访举报反映内容属实的,厅党组及时交由有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责成该校予以纠止;对反映内容失实的,厅党组及时澄清。

  21.关于巡视组移交重点问题线索

  (61)关于“对巡视期间巡视组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移送的3个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建立台帐。二是对反映的问题,分类处置,即知即查,对2位同志进行了函询,完成对1位同志问题线索的初核,并向厅党组作了专题汇报。三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提出问责意见。

  (八)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22.关于传达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的问题

  (62)关于“2017年以前厅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扶贫工作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先后6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和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扶贫工作重要会议精神。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交流心得体会,有关处室、单位分别结合人社扶贫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63)关于“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人社系统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部署推进人社扶贫工作,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二是部署推动人社扶贫年度工作落实。认真梳理人社扶贫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行动方案,印发《2019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要点》。三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人社扶贫政策举措,并抓好贯彻落实。

  64)关于“未及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具体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市县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94号),2019年,对各市、县(区)完善居民保扶贫代缴政策制定情况开展周通报,对工作相对落后地区通过电话、现场督促等形式进行督导。至4月底,全省所有市、县(区)全部出台新的居民保扶贫政策,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未脱贫、返贫)全部纳入居民保扶贫政策覆盖范围。除永定区、长汀县(分别代缴50%、75%)外,其余市、县(区)均出台为贫困人员全额代缴居民保最低标准保费政策。

  2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65)关于“实现社保扶贫法定人员全覆盖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6月30日,全省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08%,比2018年底增长约6%,任务完成情况居全国前列。一是摸清贫困人员底数核实未参保原因。全面建立部级和地方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台账,摸清贫困人员参保、未参保底数。二是出台《关于落实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经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政策和经办流程。三是强化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工作调度。召开全省居民保工作运行分析会暨居民保扶贫工作会议,举办全省居民保扶贫工作培训班,对居民保扶贫工作进行部署、培训。同时,每周统计、通报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较慢,未参保原因核实不及时等个别县市单独进行指导调度。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重视运用12333平台和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新兴媒介,主动回应社会需求,展示社保工作成效。

  (66)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月通报方式,督促各地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截至2019年5月,全省累计成功培训32058人,占有培训意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82.4%,较2018年12月增长5.65%,占有劳动能力人口13.9%,增长1.5%。其中,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女性贫困劳动力13768人,成功培训11224人,占81.5%。二是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完善《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会同省扶贫办出台《关于深化技能扶贫行动通知》,进一步强化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同时,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缩短“见证补贴”申报程序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政策。三是加强扶贫培训工作调度指导,督促协调各地做好扶贫培训工作落实,建立全省就业扶贫信息监测数据月通报制度,开发就业扶贫数据监测平台。四是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起草《在线培训平台资金补助办法和在线培训管理办法》。制定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方案,在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职业培训政策宣传信息。

  (67)关于“推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省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激励机制。印发《关于下达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指导数的通知》,下达2019年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就业数7000人和公益性岗位就业率50%以上的“双对照”指导数。二是建立就业扶贫工作业务培训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在三明尤溪、龙岩上杭、福州连江等地开展乡镇就业扶贫业务培训,培训县乡经办人员110多人。三是针对一些地方公益性岗位存在冒名顶替、长期不在岗位的问题,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文件要求整改。福州、漳州、龙岩等地已落实整改,并制定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四是建立就业扶贫信息数据监测月通报机制。2018年10月起建立全省就业扶贫信息监测数据月通报机制,对各地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等工作进展情况数据按月通报,督促各地有针对性改进工作措施。五是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的调度督导机制。5月至6月,先后在三明、龙岩、福州、漳州等地召开就业扶贫暨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调度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政策享受人数统计录入工作的通知》《全省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情况分析》。

  24.关于脱贫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68)关于“发现问题不够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的方式,梳理出人社扶贫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处室、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审计。在对扶贫资金安排、下拨、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第三方审计方式对扶贫资金开展审计工作。6月19日,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邀请书》,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对浦城县、屏南县使用我厅扶贫资金情况审计项目的投标。三是强化常态监测,落实平时监督。每个月将监测数据情况通报各设区市人社局,督促各地根据通报。

  (69)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第三方审计方式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6月19日发布《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邀请书》,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对浦城县、屏南县使用我厅扶贫资金情况审计项目的投标。二是督促各地加快扶贫专项资金适用,建立周调度制度,确保专项扶贫资金准确落实。截至2019年6月20日,未使用的44.72万元专项资金,已使用39.89万元,仅剩武平、明溪2个县经办机构购置设备的余款4.83万元未使用。三是加强联络协调,督促归还资金,涉及的屏南县熙岭乡前梨洋村已于2019年6月24日上午将以上资金10万元退还至熙岭乡政府,熙岭乡政府同日将10万元退还至屏南县人社局农业银行户头。

  25.关于挂钩帮扶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70)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农民工工作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和就业处党支部落实整改。目前,3个处室均与原挂钩贫困户取得联系,跟进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补充填写《信息采集表》,并继续给予适当帮扶。二是督促与2016年重新调整的9个贫困户挂钩的有关处室、单位党支部落实整改。目前,上述处室、单位均已补充填写贫困户的《信息采集表》。三是督促各党支部(党委)认真做好目前帮扶连城县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巡视移送31件信访件办理情况

  2019年1月4日、1月22日,省委巡视七组共移送3批共31件信访举报件。收件后驻厅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信访件进行登记录入,建立台,按照被反映对象和所反映问题,将31件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其中,重复件13件,检控类14件,业务范围外4件。按照四类处置方式,对整理归类的14件检控类信访件逐件确定处置方式。14件信访件中,开展初步核实3件,谈话函询11件。14件检控类信访举报件除1件正在核实外,其余13件已了结。非检控类4件,已转省人社厅或其他有权处理部门处理。

  (二)巡视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针对移送的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省人社厅机关纪委立即对巡视组移来的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对1人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并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人予以政纪立案调查,决定给予政纪警告处分。

  (三)目前已作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执行2016年《取消车辆封存停驶承诺书》不到位,闽K17026号车加油卡从2016年3月至6月违规加油8次问题。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对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原驾驶员俞杰云予以立案审查,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党支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省城居保管理中心相关责任人2人进行问责,该违纪问题已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俞杰云违纪款2166.29元退回到省城居保中心账上。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厅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还远没有结束,要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后续问题的整改,敢于较真碰硬。目前还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仍要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

  (一)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社保基金监管问题突出”中“养老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3月,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被冒领未追回326.38万,从4月26日至73日,已追回298.85万元;截至2019年74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追回67人,涉及金额101.84万元。签订分期还款协议23人,涉及金额38.2万元。下一步将继续部署全省各级经办机构落实追讨,并和相关行政、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骗保冒领专项行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开展专项行动

  2)关于“社保基金监管问题突出”中“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6月27日,已追回及签订还款协议12人,金额40.01万元。目前正在实施司法追讨工作,移交行政机关13人,发律师函14份,移交司法机构1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开展专项行动

  3)关于“国有资产及资金管理不规范”中“相关房屋信息未纳入资产清单管理”的问题

  情况说明:针对鼓东路44号大院13号楼304房屋的追缴租金、腾退房屋问题,经采取电话、去函、当面交涉等措施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下一步将采取向相关部门申请断水断电或者提出法律诉讼的方式处理。针对3套房子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因年限较长,相关材料均已缺失,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已于7月4日派员现场实勘,制作单元房面积测算表及1:200房屋分户平面图,下一步将汇总资料申请房改房产权保留登记。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2.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应收款项多年未收回”的问题

  情况说明:针对厅机关为省合力境外就业有限公司垫付的146万元费用,已向福建天普经贸有限公司(原合力公司更名后成立)递送催款函,需待福建天普经贸有限公司回复后,再与律师事务所沟通,继续按法律流程办理追偿手续。针对省信息技术学校应收福州市东大职业培训学校技能鉴定费18.62万元,已于6月24日收到《判决生效证明》,现正启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2015年垫付职业规划大赛经费5.58万元,目前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换届、整改、年审等工作结束后解冻银行账户,即可将垫付资金划拨收回。

  完成时限:根据法律程序进程进行跟进整改

  2)关于“单位融合度不深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中“办公地点较为分散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情况说明:已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推进厅机关集中统一办公,同时优化现有办公场所资源,据此拟制《厅机关办公用房调整方案》,尚待进一步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3关于“个别案件查处不够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对陈立滨的违纪问题相关证据资料进行再次梳理,拟于近期再次约谈陈立滨同志。

  完成时限:根据福州市监委审查调查进程跟进整改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并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长效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确保整改工作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基本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存在问题努力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着力健全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正风肃纪。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强化对基层党委、支部的监督检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管理监督,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成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要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按照“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的要求,加强日常性监督,着力建立常态化、长效性的制度措施,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巡视整改。把整改落实与高质量赶超、深化改革、“六稳”部署、三大攻坚战、人社扶贫等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助力人社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217636;通信地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电子邮箱:jgdw@rst.fujian.gov.cn

                                                                           

                                                                              中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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