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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14:40       来源:未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开展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自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专项检查自查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盯紧资金收支规模大、以往出现过问题的重点地区,盯紧负责资金管理审核拨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盯紧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其他支出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项目。

二、 自查内容

(一)资金运行监管情况。包括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纪律规定等落实和完善情况,资金分配、基础管理、审核拨付等重点环节运行和监管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落实、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包括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筹集、使用和结余情况,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分析。资金滚存结余规模较大的地区,要对照去年资金结余清查情况,认真查摆化解举措落实成效,说明截至2017年底的结余金额和症结原因,提出进一步化解措施。

(三)资金支出落实情况。包括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的情况,对资金支出的审核、公示、复查等情况,各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程序、超范围使用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补助资金申报流程复杂、凭证冗繁、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列明,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四)信息公开保护情况。包括补助资金享受对象个人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和信息使用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信息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泄露隐患。

三、其他事项

各地要按照要求,抓紧开展专项检查自查,如实填写《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情况表》和《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其他支出情况表》,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312日前报送省厅规划财务处。3月中旬,我厅将组成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小组,抽取部分设区市,采取查看台账、文件等形式进行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资金自查、迎检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  曾雅萍

电话:(059187668581    传真:(05918750032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32

 

(此件主动公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9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要求,以管好财政资金、推动政策落实为目标,梳理检查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查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问题分析与整改,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强化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推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安全规范、便捷有效。

  二、检查内容

  (一)资金运行监管情况。包括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纪律规定等落实和完善情况,资金分配、基础管理、审核拨付等重点环节运行和监管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落实、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包括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筹集、使用和结余情况,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分析。资金滚存结余规模较大的地区,要对照去年资金结余清查情况,认真查摆化解举措落实成效,说明截至2017年底的结余金额和症结原因,提出进一步化解措施。

  (三)资金支出落实情况。包括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的情况,对资金支出的审核、公示、复查等情况,各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程序、超范围使用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补助资金申办流程复杂、凭证冗繁、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列明,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四)信息公开保护情况。包括补助资金享受对象个人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和信息使用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信息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泄露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就业补助资金是重要的民生资金,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是保障政策落实、提高资金安全性和规范性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的具体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要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坚持一岗双责,靠前指挥,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参与专项检查的工作人员,要组织开展专门培训,讲清讲透相关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和纪律,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操作。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盯紧资金收支规模大、以往出现过问题的重点地区,盯紧负责资金管理审核拨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盯紧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其他支出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项目。要创新检查方式,坚持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采取查看台账、实地走访、电话抽查、问题线索排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就业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查。要主动接受监督,通过电话热线、网上平台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资金管理使用的举报和监督。

  (三)务求实效。牢固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专项检查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回避、不隐瞒,深入分析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取得充足证据,保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要发挥专项检查的杠杆作用,通过对典型问题的重点督办督查,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更加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要坚持专项检查和政策落实两不误,不得因开展资金专项检查影响就业政策落实,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请各地按此通知要求,抓紧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按要求填写《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情况表》《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其他支出情况表》(见附件)。检查报告和相关报表及电子版请于2018330日(星期五)前报送部就业促进司。

    

  联系人:于琛偲 岳喜成

  邮箱:yuchencai@mohrss.gov.cn

     

  附件:1.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

           2.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情况表

           3.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其他支出情况表

4.报表填报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25

 

 

附件下载

  • 附件1-3.xls
  •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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